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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永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(5)

http://www.oriental-cherry.com 企业环境信息公示  2018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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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1验收监测(调查)结果
12.1.1验收工况
验收监测期间,济宁永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生产负荷为100%,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%以上的要求,因此,本次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,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。
12.1.2废气监测结果
废气监测结论:监测期间,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.461mg/m3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;无组织VOCs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1.56mg/m3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 部分:家具制造业》(DB37/2801.3-2017)表 2 限值要求;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: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废气中VOCs最大值为3.64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21kg/h,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 部分:家具制造业》(DB37/2801.3-2017)表 1 中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。
12.2.1噪声监测结果
验收监测期间,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57.2~59.3dB(A)、夜间噪声在41.0~42.6dB(A),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。

12.3.1固废处置检查结论
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约铁钉收集后送上游供应商;项目生产过程中,废包装物产生量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。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后,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。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、一般工业固废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,不长期堆放贮存,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。固体废物处置满足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-2001)及其修改单。
12.4.1废水监测结论
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,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制农肥,应用于周围农田,不外排。(由于生活用水量较少,不具备采样条件,未进行检测),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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